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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内司委、省政府法制办来永调研《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贯彻实施工作

          省调研组一行来我市调研贯彻实施《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

      调研组一行在零陵区开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执法调研

    11月11日至12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刚、省政府法制办巡视员罗伯钧一行来永州对《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11日下午在南华大酒店,市人大主任李良铁主持召开了由教育、文化、工商、质监、卫生、公安、交通、城建等部门负责人和人大代表参加的永州市贯彻实施《规定》执法调研座谈会。市人大副主任杨海河出席座谈会。座谈会上,调研组先后听取了市政府及法制办、新田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规定》情况汇报和市直试点单位市工商局、市药监局的典型发言,并与参会单位负责人进行探讨,提出建议和意见。
   调研组对我市贯彻实施“规定”所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省政府法制办巡视员罗伯钧认为,永州贯彻实施《规定》工作扎实,措施得力,党政领导重视,人、财、物上都得到了充分保障。下一步还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和信息公开力度,推行行政执法程序听证制度。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主任委员陈刚用了三句话对永州市贯彻落实《规定》开展工作的作出了评价:一是领导重视,行动迅速;二是积极推进,开局良好;三是措施有力,成效初显。同时对作为全省首批依法行政示范试点单位新田县和市直试点单位市工商局、市药监局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提出了三点建设性意见,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宣传;二是提高素质,建好队伍;三是明确目标,积极探索。要做到体制上理顺,法制上健全,机制上完善,观念上转变,结果上合法、高效;把握好“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这六条基本要求,确保《规定》贯彻实施工作取得实效。
  12日调研组一行又深入我市零陵区开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良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海河、市政府副秘书长蔡自新全程陪同调研。
湖南省永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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