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上午9时,永州市文物管理处在零陵区柳子大酒店五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宁远文庙商业广场案行政执法听证会”。湖南省文物局政策法规处彭仕奇副处长、市政府法制办骆方方副主任、市文化局行政执法支队、宁远县政府、宁远县文物局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共20余人参加会议。长沙、郴州文物部门率队进行了观摩。听证会就宁远县文庙商业广场建设工程,未依法进行必要的报批手续,擅自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宁远文庙东侧围墙以外保护范围内进行大面积动土施工的违法行为进行听证,按《湖南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的要求,案件调查人讲法律、摆事实,用确凿无误的证据说服当事人,当事人虽然在会上陈述了进行此项工程的困难,承认违法事实,同时请求减轻处罚额度。此案的处罚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此次听证会是我市文物行政执法的首次听证,也是省内的首例,为我省文物行政执法作出了有益的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