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报告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情况的通知
各县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6月22日省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即将公布施行。为保证《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全面正确贯彻实施,省政府法制办拟于2009年7月中旬召开全省贯彻实施《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工作会议。为此,需对2008年10月1日以来全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调查。请各县区政府法制办迅速查清以下情况,于2009年7月3日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报告我办。
1、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各县区政府法制办对本级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的情况、件数;
2、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各县区政府法制办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本级政府和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件数。
3、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各县区政府法制办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审查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件数;
4、各县区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三统一”制度、申请审查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这些问题的建议。
联系人: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备案科
联系电话:0746—8368044,传真:0746—8368022
Email: yzfzb8368022 @163.com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