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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永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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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法制简报(2010第一期)
 

 

 

 

 

 

 

第一期

总第18

 

永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OO月十日

 

 

永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09年工作总结及2010年工作要点

 

2009年,市法制办努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程序建设为突破口,全力推进依法行政,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被湖南省法制办评为“2009年度全省推进依法行政暨行政程序建设模范单位”。

一、2009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突出工作重点,稳步推进《规定》的贯彻实施。贯彻实施《规定》是加强行政程序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一项全局性、长期性的任务。一年来,市法制办重点抓了四个方面:

1、认真执行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决策20096月,初拟了《永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试行)草案后,在全市各级各部门广泛征求意见与建议,并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进行了多次修改和完善。年底,修改稿经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进行了公开发布。为了推进行政决策公开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扩大和增加了行政决策听证会的范围、数量。一年来,全市的自来水调价、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火车站新区城市房屋拆迁、出租车调价、集体土地征地补偿等政策的出台,都是在召开听证会的基础上依法民主决策的。12协助市政府办选择了6名来自不同行业的公民代表旁听了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这种会议公开的做法为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监督政府工作提供了一个新的平台,受到了广泛的好评。

2、严格落实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遵循《规定》和《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一是认真对规范性文件和非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规范性文件和非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做到了仔细阅读、反复推敲,分析是否有与起草依据相抵触的地方。对一些重要的涉及全局的规范性文件,承担了起草任务,或者指导承办单位起草并逐条修改,全程介入,层层把关,确保了文件合法实用。全年共收到送审的规范性文件72件,非规范性文件28件,提出审查修改意见280条。二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按照省里的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自2008101起制发的规范性文件,都必须由法制部门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未经“三统一”的文件一律无效截至20091230,全市执行“三统一”文件共583件,其中市本级54件,补办“三统一”手续23件。三是严格落实备案审查制度。依法严格审查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每季度将各县区、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备情况在永州政府法制网站上进行通报。全年向省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34件,收到各县区政府向市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266件,受理2起对政府或政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申请,并将处理意见及时反馈给了申请人。

3深化改革,确保行政行为合法高效便民。一是以制定裁量权基准为抓手,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把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作为严格行政执法程序的重点工作来抓,提请市政府办下发了《永州市全面推进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工作方案》,对全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唐松成同志任组长的全面推进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法制办,负责对全市70个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进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工作进行督导。为做好此项工作,制定了永州市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示范文本,下发到市直各相关单位和县区(管理区)。同时对各单位上报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行双重审核,确保了制定裁量权基准的质量和进度。目前,全市已有20多个行政执法单位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发布了行政处罚基准,细化了行政执法标准,严格了行政执法程序。二是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契机,提高行政效能建设。市法制办与市监察局、市政务中心对市直53个有审改任务的市直单位和县区人民政府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拟定了我市取消、调整、保留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目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以永州市人民政府令[2009]1号文件予以印发。通过改革,我市最终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为313项,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为32项,总计345项。其中,市本级保留行政许可280项,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29项,总数与改革前相比削减了110项,削减率为26.3%,圆满实现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年内削减20%的工作目标。三是以执法证件管理为重点,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继续加强了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和证件换发工作的管理全市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在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前,必须参加市法制办统一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方可领取行政执法证件,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全年共举办执法培训班5期,培训执法人员400人次。通过培训、考试,审核、换发行政执法证件765本。

4、强化督促检查,推动行政程序建设向纵深发展。一是全面督查,促进程序建设工作平衡发展。9月下旬至10月上旬,由市法制办、市监察局牵头,组织市审计局、市人事局、市政府督查室、市信息中心、市政务中心等部门和县区相关单位,分5个组,对全市13个县区(管理区)和市直45个单位贯彻执行《规定》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督查,下发了督查情况通报,针对存在的问题对37个受检单位下发了整改意见函,达到了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推动工作的目的。二是深入评查,推进程序建设工作优化发展。制定下发了《永州市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细则(试行)》和《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在市直部门启动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从市直21个部门中随机抽取95份案卷进行交叉评查打分。根据评查情况,下发了情况通报并评选出10份优秀行政处罚案卷作为典型推广。此次评查,从案卷评查对象的甄选、评查人员的选择和培训,到案卷评查的标准、内容、计分方法,再到案卷评查结果的反馈、应用,以及对案卷评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等各个流程,都进行了严格规范,既培训了法制骨干又推进了执法程序,受到普遍好评。三是强化考核,推动程序建设工作持续发展。健全了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把是否依程序决策、依法规办事作为考核工作的重要指标,将行政程序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到各级政府和部门政绩考核内容。市法制办制定了《政府法制建设考核指标细则》,指导和推进了全市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

二)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一是开展复议宣传。9月27日至30日,市法制办组织全市11个县区和市直19个部门、省直属3个单位开展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宣传纪念活动。活动期间,全市共组织召开座谈会14场次,上街开展法律宣传发放资料21700份,为4000多人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悬挂横幅标语1882条,市电视台、永州日报和江华县、双牌县、祁阳县电视台都及时进行了宣传报道。二是畅通复议渠道。对申请人的复议申请,做到了凡符合受理规定的都给予受理;对不符合复议规定的申请,都耐心说明和解释,或指明其另寻救济途径;凡受理的案件都依法办理,没有办人情案、关系案,确保了办案质量。全年共办理复议案件86件,其中上年遗留案件16件(维持11件,撤销4件,其它1件)。2009年新收复议申请73件,受理70件,不予受理3件。新受理的案件审查后维持42件、撤销9件、经调解(和解)后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的9件、其它方式结案的5件,正在处理的5件。经过复议的案件,诉讼到法院的很少。少量诉讼到法院的案件,经法院审理无一败诉。三是创新复议方式。出台了《永州市行政复议调解制度》(永政办发[2009]21号),与法院、政府主要执法部门建立了行政争议联系会议制度。在办案过程中,市法制办始终以“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为目标,注重运用和解调解手段,积极创新审理方式,努力实现办案的最佳效果。2009年调解和解结案的行政复议案件 6 件,比2008年增加 5件。如对市文物处处罚宁远商业广场案、市工商局处罚市土地交易中心案,首创了听证审理方式,召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当面质证并做调解工作,既坚持依法行政,又从实际出发兼顾双方利益,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四是积极办理应诉。全年共办理和协调指导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1件,其中到法院行政诉讼的应诉案件10件,到省政府行政复议的应诉案件 1 件,经积极应诉和大力协调,被法院或省政府维持的 8 件,撤回诉讼1件,中止1件,与申请人达成和解的 1 件。另外还协调指导市国土资源局代市政府应诉的案件3件,法院开庭审判后维持2件,中止1件。在代理市政府应诉工作中,市法制办始终坚持忠实于法律,把维护政府利益和维持群众利益统一起来,深入细致调查举证,多方协调处理关系,为政府依法行政把好每一关卡。如道贺高速公路行政复议案件,经过市法制办半年多的努力,于2009218日签订和解协议,最终以补偿700万元与申请人握手言和。此案的圆满解决,不仅平息了申请人上访告状,也为省、市政府节约资金700多万元,被省政府法制办和省交通厅作为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和处理高速公路投资人争议的典型案例,在全省推介。

(三)依法处理涉法事务,切实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一是为政府的重大矛盾协调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全年参加了100多次由市政府领导或分管副秘书长主持的矛盾纠纷协调会议,比如:中心城区土地清查问题、舜德摩尔用地矛盾、宋家洲电站建设经营矛盾、湖南科技学院征地补偿纠纷、畅通驾校撤销后续事宜、市木材总厂与林业车队资产纠纷、“得月舫”问题处置、餐饮许可执法主体确认、城管体制调整、市公用事业局与纳西天然气公司解除合同问题、关停零陵化工厂后续问题处理等等,市法制办均从依法行政的角度积极建言献策,较好地发挥了政府法律顾问的咨询、协调、谈判等法律服务作用。二是为政府的重大招商引资活动提供准确的法律论证。一年中共参与、审查、修改了《永州市城建领域战略合作关系框架协议》、《永州市城市战略发展规划委托协议》、《天然气特许经营招标书》、《垃圾填埋场采用BT方式建设合作协议书》、《玫瑰湾生态休闲建设项目合作意见书》等10多个重大合同文本。三是积极处理信访案件。全年共计接待群众信访和法律法规咨询等近400多人次。参加了市信访局定期召开的信访案件复核会议,认真研究了每一起涉法的信访复查(复核)案件。另外还参加了市政法委组织的关于永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黄觉民债权纠纷案协调会,省信访局、市联席办组织的关于道县寿雁镇白石寨村第6组上访问题协调会和永州市天然气供应建设项目信访协调会等。四是认真答复了人大代表建议。在深入调研,反复征求法院、检察院、信访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市法制办对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6号《关于制定永州市人民政府刑事被害人政府补偿办法的议案》进行了答复

(四)加强仲裁工作,努力化解民商事纠纷。进一步调整充实了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队伍,增聘了27名新的仲裁员;设立了永州仲裁委员会保险行业办事处;规范了受理、通知答辩、开庭审理、记录、立档归卷等工作。全年共受理仲裁案19件,比2008年增加5件;涉案标的767.27万元。受理的案件,主要涉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购销合同纠纷、欠款纠纷、租赁合同纠纷等。全年共审结仲裁案件10件,尚未审结的仲裁案件9件。在审结的仲裁案件中,裁决3件,占30%,调解、和解、撤案7件,占70%。审结的案件无一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和不予执行。

改进作风,不断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一是积极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法制办围绕“实现科学跨越,加快富民强市”的主题,组织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整个学习实践活动中,注重把握全局,统筹兼顾,努力做到学习、工作“两促进、两不误”;积极参加了市委开展的“两万干部下基层、排忧解难促发展”活动,副主任骆方方带队进驻冷水滩上岭桥镇马路街等4个村,宣讲惠农政策、帮助春耕生产、做好维稳工作、争取扶贫资金,有力地支持了该镇的新农村建设,受到了广大群众的高度称赞。二是加大政府法制工作的宣传力度。对永州法制网进行了改版扩面,制定公布了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及时更新了信息公开内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增加69条;编辑《永州政府法制简报》8期,及时宣传反映了全市政府法制工作进展情况;将市政府依法行政中的亮点工作积极向省法制办汇报和投稿,在《湖南省行政程序工作简报》上发文 1篇,在湖南省政府法制网发文2篇。三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参与了政府办党组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学教活动,建立健全了办案、接待、用车、报账等有关规章制度,致力于用制度管人管事。办领导带头落实“一岗双责”,在抓好自身廉洁自律的同时,注重教育和引导分管科室的同志做到廉洁自律。

二、2010年工作要点

2010年,市法制办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为主线,以继续落实《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为抓手,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创新思路,开拓进取,完善制度,狠抓落实,努力开创政府法制工作新局面。

(一)以推行决策听证会为重点,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要制定相应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确定本级政府或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事项和标准。要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扩大行政决策听证单位和听证内容,对依法应当听证的重大行政决策一律要举行听证。争取2010年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行政决策听证次数不少于20次。同时探索行政公开的新机制,年内协调组织12次公民旁听政府常务会议。

(二)以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为重点,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关于贯彻实施<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市法制办将继续分期分批组织相关部门领导、公文处理人员开展培训,学习《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组织各级各部门对2008101日以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回头看”,所有未按照规定进行“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要尽快补办“三统一”手续,坚决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同时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工作,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和备案审查,完善登记、审查、公布、通报等制度。

(三)以规范行政裁量权为重点,推进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以《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417日起实施为契机,积极做好宣传、学习和培训工作,为《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在我市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氛围。认真落实行政裁量权行使规则,拟订出台《永州市贯彻<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实施意见》,确保市本级政府各工作部门在20107月前、县区政府于9月前全面完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制定工作。同时积极稳妥推行行政裁量权案例指导制度,精心选择典型案例,认真做好典型案例发布工作。

(四)以继续抓好宣教监督为重点,强化公务员的程序意识和责任。建立健全五个方面的长效机制:一是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定期学习行政程序的制度。通过举办行政程序讲座、培训等,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律素养,深化对行政程序的认识。二是将《规定》知识纳入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培训范围;三是建立问责制度,对不按照要求贯彻实施《规定》的地方和部门进行行政问责。四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强化公众的行政程序意识,引导公众运用程序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参加行政程序建设。五是拟定出台《永州市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102014)》,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制度,确保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顺利推进。

(五)切实抓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作用。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听证审理制度,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提高我市各级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报告的质量。加强与法院的联系与沟通,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六)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行政审批项目实施动态管理和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合理控制,规范行政处罚的尺度,体现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原则,防止执法不公现象出现;加强行政执法检查和评议考核,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促进依法行政。

(七)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任务,积极参与重大决策制定,为经济管理和社会事务、行政行为提供及时、准确、优质的法律服务,避免行政争议和矛盾的发生,为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当好参谋助手,提供法律保障。

(八)规范仲裁工作,促进仲裁事业发展。加大仲裁宣传,扩大仲裁业务;加强仲裁队伍素质建设,提高依法仲裁的能力;创新仲裁方式,构建和谐仲裁局面。

(九)加强政府法制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政府法制工作能力。充分发挥市县(区)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加强对政府法制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法制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

 

 

 

 

 

 

 

 

送: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市委书记、副书记、常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分管副主任,市长、副市长,市政协主席、分管副主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政府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内司委,市政协三胞联谊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各县区政府法制办。

湖南省永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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