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
(总第19期)
永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二日
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主要精神
2010年3月10日,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各市州政府法制办主任和省直单位法规处长参加了会议。会议的中心议题是总结2009年全省依法行政暨行政程序建设等工作,研究部署2010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省法制办主任许显辉作了主题报告。省法制办副主任唐世月主持会议。这次会议的精神十分重要,对于全省各级政府及部门进一步做好政府法制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现将会议精神简要介绍如下,希望我市各级政府及部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争取全市法制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会议传达了周强省长关于全省法制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周强省长2月26日在省政府法制办呈报的《2009年工作总结和2010年工作安排》上作了重要批示:“2009年我省政府法制工作开拓创新,为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出了重要贡献,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2010年工作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望切实抓好落实,争取在试点地区、行业、部分领域实现新的突破,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效。”会议认为周强省长的批示是对近年来全省法制工作的充分肯定,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高度重视,明确了今后全省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前进方向。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一定要将周强省长的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到依法行政工作中去。
(二)、会议表彰了2009年度全省推进依法行政暨行政程序建设模范单位和先进单位。
1、长沙市人民政府、株洲市人民政府、永州市人民政府、怀化市人民政府、娄底市人民政府和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获得了“2009年度全省推进依法行政暨行政程序建设模范单位”的荣誉奖牌。
2、衡阳市人民政府、湘潭市人民政府、邵阳市人民政府、常德市人民政府、岳阳市人民政府、益阳市人民政府、郴州市人民政府、张家界市人民政府、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人民防空办被评为“2009年度全省推进依法行政暨行政程序建设先进单位”。
(三)、会议明确了2010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会议指出,2009年,全省政府法制系统以贯彻实施《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为重点,取得了“三新”的工作成绩:一是实现了政府法制工作的新突破。由于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加强,全省出现了“四个减少”,即规范性文件持续减少、行政复议案件持续减少、涉及行政执法方面的信访案件持续减少、行政审批项目持续减少;二是开创了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局面。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得到了各方面的广泛关注和支持,初步实现了“五个进入”,即进入了“决策圈”、“司法圈”、“媒体圈”、“学术圈”和“改革圈”;三是开辟了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路径,形成了以行政程序法治化为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湖南模式”。
会议认为, 2010年是行政程序建设的巩固之年。全省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行政程序建设对推进政府法制工作的战略意义,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效。为此,会议明确2010年全省法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现科学跨越,加快富民强省”这个主题,按照“转方式、调结构、抓改革、强基础、惠民生”的总体要求,着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以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为主线,以贯彻实施《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为重点,进一步做好政府法制各项工作,着力推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取得新突破。
会议提出了2010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的主要任务:
第一,以狠抓行政决策听证会为重点,努力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取得新突破。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编制听证会计划,严格听证会程序,确保听证会质量,编辑发布听证会案例。
第二,以继续落实“三统一”制度为重点,努力推进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全省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三统一”制度、审查申请制度、备案制度。
第三,以规范行政裁量权为重点,努力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取得新突破。要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按照自上而下、逐级推进的原则,全面开展省市县三级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州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县级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分别要在2010年5月以前、7月以前、9月以前全面完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制定工作。2011年2月以前完成各级政府首批行政执法指导案例的发布工作。
第四,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努力推进行政复议工作取得新突破。要进一步规范案件受理工作,切实保障行政复议渠道畅通,进一步规范案件审理工作,确实提高行政复议办案的质量和效率。要充分运用调解和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积极探索行政复议与行政调解相结合的有效途径。
第五,以实行依法行政考核为重点,努力推进依法行政的组织推动工作取得新突破。要切实贯彻省政府出台的《湖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湘政发[2010]3号)精神,认真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要将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或目标管理考核。
第六,以服务全省工作大局为重点,努力推进政府法律服务工作取得新突破。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法律服务,着力为重大行政决策和政府投资、资源开发、产业规划、招商引资、合同签订等重大经济活动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服务。
第七,以提升能力素质和改进工作作风为重点,努力推进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取得新突破。在全省新一轮机构改革中要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要严格进人标准、充实配备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切实提高政府法制队伍服务大局的能力。
永州市政府法制办综合科供稿
送: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市委书记、副书记、常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分管副主任,市长、副市长,市政协主席、分管副主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政府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内司委,市政协三胞联谊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各县区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