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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普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自查报告
 

 

“五五”普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五五”普法保密宣传教育检查验收指导标准》的要求,在市保密局的指导下,我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认真学习贯彻保密法律法规,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了保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现将我办“五五”期间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第一,认真制定规划,全面安排保密宣传教育工作。我办认真制定了《保密宣传教育规则》,根据规划的要求,不断教育全办每名干部作为国家公务员和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应当熟悉和掌握有关的保密法律法规和遵守保密纪律,应当熟悉本部门的保密范围和涉密事项。努力做到知法、守法和自觉履行保密义务。

第二,领导高度重视,我办把保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我办主任直接分管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将保密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办主任会议的重要课题。要求办领导增强保密法制意识,掌握保密法律知识,在工作中加强对各自分管科室的保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健全保密制度。近几年来我办专门制定了《保密制度》、《档案管理和借阅制度》以及《公文处理制度》等相关配套规定,明确了兼职保密干部,以及保密干部的责任,同时按照相关规定,保证兼职保密干部参加培训。

二、加强保密教育

我办根据“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分层次组织进行学习。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保密法实施细则》等。同时兼职保密干部按保密局的要求参加了各种类型的保密业务培训班。

三、落实保障措施

1、加强经费保障,保证工作正常开展。配备了必要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器材和设备。在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坚持订阅保密工作有关宣传期刊资料,供大家学习。

2、加强资料管理,确保各种文件资料的安全。加强对各种资料的管理,是确保其安全的关键。我办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严把文件资料的进出口关,即凡是各种文件、资料的进出均由我办综合科统一负责,特别是上级发的“三密”文件,实行专人保管,年底交市保密局。多年来,我办没有发生一件“三密”文件丢失的现象。二是文件的传阅实行直传,不横传。本办在传阅文件资料时,先由文书管理人员登记,用专用资料夹呈相关领导阅批后,再由文书管理人员送达其他领导或相关科室阅办,这样杜绝了文件资料在横传中容易丢失,且责任难以划分的问题发生。三是严格档案管理。其一是我办档案有专人管理,其二是外单位查阅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和分管领导签批意见才能进行查阅。同时规定档案资料原则上不准外借。其三是不准向废旧收购点或废品收购人员出售有关的文件资料。其四是销毁有关材料时,需有市保密、档案领导小组人员的参与,并监督纸厂将有关材料打成纸浆后方能离开。

3、加强网络管理,确保网络运行安全

近年来,我办加大了办公自动化建设力度,开通了系统内部网,制作了网页。为切实加强对网络安全的管理,按规定我办网络由网络管理人员统一管理。二是建立网络和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制度办事。三是加强网络系统防护,安装好防火墙。四是坚持做好文件资料的保密工作,对保密的文件资料用不上网的计算机处理。五是积极与市保密局和网络安全管理搞得好的部门联系,探索网络安全管理行之有效的新方法。

四、今后工作意见

保密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搞好保密工作对单位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有着很现实和长远的意义。我办将一如既往的落实好领导干部责任制,增强保密兼职人员的责任感,不断加强学习,提高综合业务素质,适应新形式下保密工作的需要,发挥保密工作的作用。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办将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保密法律法规,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发扬成绩,改进不足,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使保密工作再一个新台阶。                               

 

                           

   2010年6月28

湖南省永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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