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政府法制办关于“五五”普法工作的自查报告
自2006年“五五”普法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政府法制办的直接指导下,市政府法制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主线,以行政程序建设为突破口,全面规范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全市依法行政和程序建设各项制度逐步建立完善,各级政府领导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行政执法规范化程度和行政管理的效能得到进一步提高。同时,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进程中注重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落实工作措施,积极完成市政府和省政府法制办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促进了我市政府法制工作的不断发展。现将我办“五五”普法的主要工作成绩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一)、“五五”普法启动以来,为了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对法律知识学习和普法活动的领导和指导,我办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由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兰卫平任组长,副主任骆方方、张权辉、林晓峰任副组长,办综合科负责具体工作。为了保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办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所需的经费等给予了充分保障。
(二)、我办把普法工作列入了工作日程,把普法工作作为主任办公会议、党支部会议的重要内容,作为业务学习的主要内容,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组成部分,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
(三)、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办制定了“五五”普法工作方案,并结合我办实际分年度制定了普法工作要点和年度普法事项,确定普法内容,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办里对普法工作做出多次部署,检查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实施整体推进。
二、狠抓学习、宣传和培训,保证了“五五”普法工作的有效实施
(一)、抓好干部职工的学习。按照“五五”普法总体部署,市政府法制办普法工作重点是:紧紧围绕政府法制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学习。在“五五”普法落实工作方面,主要采取狠抓制度落实,将“五五”学习内容与政府法制工作的内容有机的结合起来,将《宪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物权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全国“五五”普法干部法律知识统一读本等法律、法规当做重点学习内容,安排干部职工进行重点学习,做到重点掌握,提高了单位干部职工法律知识水平,使单位干部职工在熟练掌握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培养了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依据我办制定的普法计划,在办会议室安排全体干部职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集中学习法律。经过不断深化干部学法用法,执法责任得到强化、政务公开得到落实、政务行为得到规范、服务举措得到完善、执法监督力度不断加强。
(二)、抓好宣传培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五五普法”把政府法制工作与群众工作相结合,用法律解决群众矛盾纠纷,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市政府法制办结合自身的职责情况,通过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抓好宣传培训,将《规定》列入“五五普法”和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网络、报纸、新闻报道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良好氛围。2008年9月16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贯彻《规定》推进依法行政会议,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法制科长进行专题培训。在全市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培训班上,又邀请省法制办专家就《规定》作了专题讲座。还专门组织各县(区)分管领导和法制办主任分6期参加了省法制办举办的《规定》培训班。在今年5月7日的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又举办了《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培训班,对各县区(管理区)的分管领导和法制机构负责人、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法制科长进行了专题培训。市法制办在《政府法制简报》上开辟了行政程序工作专辑,及时通报各级各部门学习宣传贯彻《规定》的动态。双牌县在电视台滚动播出《规定》条文,新田县在县城各街道和各单位门口都悬挂标语、横幅进行宣传等。通过系统学习培训,我市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准确理解、熟练掌握了《规定》和《办法》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政府领导的行政程序意识得到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得到不断增强。据统计,我市参加《规定》学习培训的人数达23747人,发放培训教材《行政程序规定释义》和《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24000余本。
三、政府法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推动民主科学决策。一是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市、县区政府作出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执行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或者论证、集体讨论决定等“五步走”的程序。市政府制定出台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主体与程序、决策执行与监督,有效防止了决策失误,提高决策质量和行政能力。冷水滩、新田、道县、宁远、东安、江华、江永、回龙圩等县区政府也相应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二是建立健全听证会机制。各级政府对涉及公众重大利益、公众对决策方案有重大分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以及其他应当听证的重大行政决策,都举行了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统一思想共识。去年我市行政决策听证会的范围、数量进一步扩大,全市共举行各类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公开征求意见会72次。中心城市自来水调价、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火车站新区城市房屋拆迁、出租车调价、集体土地征地补偿等文件出台都是在召开听证会的基础上依法民主决策的。对一些涉及公众重大利益、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文件,我们还多次召开听证会,听取群众意见。如市国土资源局送审的《冷水滩中心城区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暂行办法(草案稿)》,市建设规划局送审的《永州市中心城区经营性建设用地规划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化率调整管理办法》等,我们严格按照《程序》和《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指导文件起草单位先后两次公开举行了听证会,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或建议。通过听证,市政府认真采纳了听证代表的意见建议,针对市国土资源局送审文件中所涉及的补偿标准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相抵触,决定不发此文;对市建设规划局送审文件中有关缴费标准进行再修改,删除了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相抵触的内容,避免了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和非规范性文件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相冲突的问题。三是建立健全专家论证机制。为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近年来,我市组建了市政府专家团,对涉及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聘请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和论证,收到了较好效果。《规定》出台后,市里在现有专家团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委员会,设立了专家库。冷水滩、新田、祁阳、江永、回龙圩、市发改委、市规划建设局等单位都建立了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和完善行政决策的智力支持系统,尽可能减少了决策失误。今年县区和市直部门有116个决策方案经过了专家论证。四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我市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价制度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通过采取民意测验、抽样检查、跟踪检查、评估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以及依法应当作出决策而不作出决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对相关领导人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理和处分。
(二)、严格落实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我市各级政府部门严格遵循《规定》和《办法》所确立的有关制度规定,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一是认真抓好宣传培训工作。市政府于去年8月办转发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永政办函[2009]85号),对做好《办法》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明确了要求。市法制办于去年9月25日至26日召开了全市市直各单位分管法制的领导、法制科长、办公室主任学习《办法》专题培训会议,进一步提高各单位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级各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办法》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重大意义,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和掌握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为《办法》的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严格落实有效期制度。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按照《规定》明确的“现行规范性文件发布实施满5年,标注‘暂行’‘试行’的规范性文件发布施行满2年的,一律自动失效”的规定,对2001年以来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4209件,其中废止的806件,宣布失效的1672件,继续保留有效的1452件,重新公布的279件,废止和宣布失效的占总数的58.8%,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三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按照省里的要求,自去年10月1日起,县级以上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都必须由法制部门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未经“三统一”的文件一律无效,并应于2009年9月30日前补办“三统一”手续,逾期未补办的,一律作无效文件处理。截至2009年12月30日,全市执行“三统一”文件共583件,其中市本级54件,补办“三统一”手续23件。四是严格落实备案审查制度。各级政府法制部门认真按照《办法》规定,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建立了违法审查申请受理制度,依法严格审查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同时还建立了备案工作通报制度,每季度将各县区、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备情况在永州政府法制网站上进行通报,督促县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重视报备工作,增强了各地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报备意识。2009年市政府向省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22件,收到各县区政府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266件,受理3起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对政府或政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或行政行为审查申请,依法纠正2起,并将处理意见及时告诉要求审查的申请人。
(三)、积极推行行政公开,打造透明高效政府。一是健全了政务公开机制。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领导、机构和人员专抓。全市11个县区、两个管理区和89个市直单位均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与目录。市政府公开目录与指南汇编成3册,及时上网发布。一些市直部门还通过电子触摸屏或电子显示屏,将目录、行政职权等内容输入电脑,方便群众查询。印发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图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等16种依申请公开的格式文书。按时公布了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同时积极探索实行行政会议公开。2009年12月16日市政府组织召开了首次允许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出席旁听的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确立了抗击甲流感、2010年财政预算草案和审议《永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试行)》等3个议题作为邀请公民旁听的议题,经过网站发布公告、自愿报名等程序,选择了6名来自不同行业的基层公民代表旁听了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使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监督政府工作,也进一步推进了市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进程。二是搭建了统一发布平台。全市各级政府进一步整合政府信息资源,创新政府公开方式,建立了统一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我市建立的“永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可支持11个县区政府以及所有市本级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的数据库及信息发布共享,实现了目录体系的统一管理和信息发布流程管理功能。目前,市级95个单位及11个县区都能通过政府(部门)门户网站按照统一的网页模板,以子网站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市政府、新田、零陵、冷水滩、祁阳、道县、江永、江华、宁远、东安等县区创办了政府公报,市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均建立了规范性文件数据库,采用了网站群全文检索方式,为用户提供统一、快速的内容检索功能。另外, 截止2009年底,市政府和各县区政府均已创办政府公报,为及时公布政府及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搭建了平台.三是努力提高行政效率。市政府进一步做实做强市直部门在市政务中心设立的行政许可审批办事窗口,全面推行窗口首席代表和行政审批专用章制。各入驻部门在市政务中心设立首席代表,并赋予其对本部门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受理决定权、协调催办和管理权、即办类事项的最终许可权。市政务中心对纳入中心实施的370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逐项目确定了办结时限,并拟定“即来即办、立等可取”的行政审批项目100项,向社会公布。市监察局组织市直58个涉企执法机关、经济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就本机关、单位落实首问责任制、依法实施行政审批(许可)职能、落实限时办结制等工作再次通过媒体面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随着行政许可项目走的原则,凡是市政府决定集中到市政务中心办理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其相关费用和税收一并集中到市政务中心收取,实现审批、收费“一条龙”。由市财政局牵头,联合市政务中心、相关银行等单位,制定并组织实施《永州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事业性收费及部分税收征管办法》,方便人民群众办事。四是不断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建立了市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市直76个部门与市外网平台实现了对接。电子政务内网市到县(区)纵向网已开通运行,市级横向网192个联网单位的终端设备及应用系统的安装和调试已基本完成。内网市级横向网及公文传输系统于2009年9月1日正式开通运行,并于2010年1月全面推行。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确保合法公正。一是全面清理执法依据。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按照部署,对其行政职权、行政执法依据进行全面梳理,并按照职权类别编制目录,制定了覆盖行政职权运行全过程的流程图。市法制办、市监察局、编办、政务中心等单位对市直各单位上报的清权确权结果和办理行政许可项目的流程图,进行了逐个逐项的审查和复核,统一编印了《永州市行政职权汇编》向社会公布。去年3月,我市又启动了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市直53个有审改任务的单位和县区人民政府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明确了取消、调整、保留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目录。通过改革,我市最终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为313项,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为32项,总计345项。其中,市本级保留行政许可280项,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29项,总数与改革前相比削减了110项,削减率为26.3%。圆满实现了年内全市行政审批事项削减20%的工作目标。二是认真落实执法程序。全市各级各部门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的程序制度,出台有关行政执法程序制度172个,使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落到了实处。市直行政执法主体普遍建立了承办人、审核人、批准人三分离的办案机制,市工商局还建立了立案归口管理、办案调查处理相分离、结案限期制度。加强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和证件的管理,全市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必须参加市政府法制部门统一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方可领取行政执法证件,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同时把好行政执法证件年检注册关,对未报送年审、执法考核不合格及调离执法岗位的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予以注销。今年来,市政府共组织举办执法培训班3期,培训执法人员400人次。通过培训、考试,审核办理行政执法证件340本。三是切实规范处罚裁量权。针对行政执法实践中存在的轻错重罚、重错轻罚、执法随意等问题,我市于2008年8月下发了《关于印发永州市开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工作方案的通知》,确定在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冷水滩区、零陵区、道县等单位部门开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试点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去年10月市政府下发了《永州市全面推进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工作方案》,今年4月市政府办又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的通知》,对全市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计划今年6月底全面完成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工作目标和任务。目前已有市工商局、市质量监督局、市药监局、市农业局等20多个单位的基准按照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报送市法制办登记备案。四是完善执法评议考核机制。根据年度依法行政工作重点,结合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把是否依程序决策、依法规办事作为考核工作的重要指标,将行政程序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到各级政府和部门政绩考核内容,并在突出可操作性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了对县区政府及市直各单位的《政府法制建设考核指标细则》。五是健立完善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从去年起,我市开始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去年8月市法制办在借鉴和总结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永州市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细则(试行)》和《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并于2010年1月7日至11日组织相关行政执法单位采取交叉互评的方式,对各单位2008年10月至2009年10月办理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此次评查,从案卷评查对象的甄选、评查人员的选择和培训,到案卷评查的标准、内容、计分方法,再到案卷评查结果的反馈、应用,以及对案卷评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等各个流程,都进行了严格规范,取得的效果非常好,达到了推广典型,鞭策后进的目的。
(五)、不断改进方式方法,发挥行政复议重要作用。去年以来,我市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努力把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一是畅通复议渠道。全市各级政府法制机构积极依法受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对符合受理条件,属于受案范围、材料齐全的申请,依法及时给予受理;对虽符合条件、又属于受案范围,但有材料不全或错列当事人主体等情况的复议申请,及时指导其变更当事人主体、补正材料后给予受理;对虽属复议范围,但复议条件不符的申请,在查证核实后、视情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从来没有简单地一概拒之门外、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情况发生;对不属于复议范围内的复议申请,都是在积极耐心地解释、解答的基础上,正确地引导其通过其它合法途径来解决问题,使当事人满意而归。2009年市政府本级共受理复议案件65件,不予受理6件,受理的案件审查后维持34件、撤销3件、经调解(和解)后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的5件、正在处理的17件。二是创新复议方式。依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要求,我市各级政府复议机构积极创新行政复议审结方式,积极引入调解(和解)方式审结案件。今年来,市法制办通过大量的实践与调研,提请市政府审定出台了《永州市行政复议调解制度》(永政办发[2009]21号),并与法院、政府主要执法部门建立了行政争议联系会议制度,通过沟通联系、反馈信息,及时研究解决了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不断完善行政方式、方法,从而使行政争议化解及时、化解有效。近两年来,全市、县(区)通过调解(和解)结案的有30余件,占案件审结数的5.8%。通过调解(和解)结案的案件当事双方都满意,实现了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的效果,社会反响特别好。三是提高复议质量。办案质量是行政复议的生命,是实现定纷止争的前提,是树立政府公信力的基础。市政府要求全市各级复议工作人员坚持把依法、公平、公正审结复议案件作为第一操守,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认真对待每起复议案件,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通过书面审查提出复议意见后报复议机关领导审批结案;对情况复杂,事实不够清楚,证据不够充分的案件,坚持通过深入调查、现场勘察核实、集体讨论后提出复议意见报复议机关领导审批结案;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争议和社会影响又较大的案件,通过举行听证、调查核实、辩明是非、集体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报复议机关领导审批结案。今年只有4起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法院审判后判决维持3件,中止1件。没有出现因复议案件审结不公平造成上访、激化矛盾的现象。
我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发扬成绩,查找差距,强化措施,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狠抓落实,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我市依法治市新局面做出新贡献。
二0一0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