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半年度政务督查
工作自查报告
(市政府法制办)
市政府督查室:
根据《永州市政务督查考核办法》(永政办发[2010]1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办及时组织开展了自查工作,对今年上半年以来贯彻实施《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政府主要工作目标任务等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和分析。经过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推行决策听证会为重点,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1-6月我办主持召开了5个听证会,即《关于对未实行建筑节能工作的处理意见》、《关于预拌混泥土管理暂行办法》、《关于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全面推行新型墙体材料的通知》等3个规范性文件听证会以及“金洞管理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金洞管理区林权发证体制改革”2个听证会。
(二)以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为重点,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今年1-6月,共审查市本级(含市政府、市政府办,下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 54件;市本级非规范性文件送审稿21件;审查县区人政府、管理区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共139件;对40件市直部门报送的规范性文件实施了“三统一”;报送省人民政府备案审查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30件;办理了4件省里安排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求工作。
(三)以规范行政裁量权为重点,推进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自今年4月17日起施行,为确保《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的贯彻实施,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以市政府办的名义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的通知》(永政办明电[2010]36号),对全市贯彻实施《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作出了具体工作部署;二是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下发了《关于市直部门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工作情况的通报》(永政法发[2010]2号),督促市直单位抓紧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切实做好制定基准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工作。现已有23个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文件按照规范性文件“三统一”进行了登记,其余各单位均在制定当中;三是在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暨《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培训班上,对县区(管理区)的分管副县(区)长、法制办主任以及市直单位分管法制工作的负责人、法规科长,由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骆方方进行了专题培训讲课;四是电话督促县、区(管理区)按照《关于贯彻实施〈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的通知》(永政办明电[2010]36号)的部署,抓紧贯彻落实《通知》安排的有关工作,及时掌握县、区(管理区)贯彻落实《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的工作动态。五是积极做好《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释义》一书的免费发放工作,向县区和市直单位共免费发放《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释义》11000余本。
(四)以继续抓好宣教监督为重点,强化公务员的程序意识和责任。一是加强了依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在市政府第61次常务会上集中组织学习了《办法》。在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暨《办法》培训班上对全市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另外我办副主任骆方方应邀前往宁远县开展了《办法》培训讲座。二是拟定的《永州市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10—2014)》已于第61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进入发文程序。下阶段将狠抓 该《规划》得贯彻落实,重点是抓好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制度,确保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顺利推进。
(五)切实抓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一是依法受理、审结行政复议案件。半年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坚持做到了凡符合受理条件的行政复议案件都依法受理,并努力提高案件办结率。今年上半年(截止6月30日)共新收行政复议申请30件,其中受理28件,不予受理2件,审结23件(上年留转9件)。在审结的案件中,维持15件,撤销5件,调解或和解2件,其他处理1件。二是依法代理市政府开展行政应诉工作。上半年共代理行政应诉案件7件。其中经审理后维持结案的4件,调解结案的1件,尚在审理2件。同时按照行政复议报告制度的要求,对2009年度全市行政复议工作和应诉工作分别向市政府作了年度分析工作报告,得到了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鼓励。唐松成常务副市长在《2009年全市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上作出批示:“去年我市行政复议工作有分析、有成效,为社会和谐稳定,经济持续发展做出了贡献。”三是依法运用调解、和解手段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始终秉承“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理念,坚决贯彻调解和解的工作方针,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及时宣传和讲解,积极引导和鼓励行政复议申请人、被申请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化解争议。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及时化解矛盾、平衡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的功能。如今年上半年办理的蒋艳平、蒋元生诊所不服市卫生局行政处罚一案,通过调解工作,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四是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将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在依法治市的大环境下,老百姓将遇到各种各样法律关系问题。在这些问题中,有些是我们复议工作可能解决的,有些是其他部门才能解决的,但老百姓由于不熟悉解决问题的途径,往往都把希望寄托在复议上,找到市政府要求复议。在接访中我们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声问候请座,一杯热茶暖心,一个诚心倾听,一个公正答复,一声走好相送”。今年上半年共接待群众来访计300余人次。通过耐心细致的接访工作,对有诉求的及时给予了指导,对不符诉求的问题也及时给予了解答帮助,百姓的心理有了安慰,不满的情绪得到了缓冲,矛盾得到了缓和。
(六)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行政审批项目实施动态管理和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合理控制,规范行政处罚的尺度,体现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原则,防止执法不公现象出现;加强行政执法检查和评议考核,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促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调查落实人大交办的涉及市工商局冷水滩分局行政执法问题的提案1件。并加强了对市直单位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和证件换发工作的管理,组织协调好培训换发证工作。为加强市公路局路政执法力量,对原市征稽处并转到市公路局的近183名路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和换发证。上半年共已审核发放执法证件192本。
(七)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任务,积极参与重大决策制定,为经济管理和社会事务、行政行为提供及时、准确、优质的法律服务,避免行政争议和矛盾的发生,为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当好参谋助手,提供法律保障。上半年以来参加政府各类问题研讨会及协调会40余次。
(八)规范仲裁工作,促进仲裁事业发展。加大仲裁宣传,扩大仲裁业务;加强仲裁队伍素质建设,提高依法仲裁的能力;创新仲裁方式,构建和谐仲裁局面。为学习借鉴外地经验,今年5月,仲裁委派人赴湖北十堰参加了中南片区仲裁会议。
(九)加强政府法制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政府法制工作能力。充分发挥市县(区)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加强对政府法制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法制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
综上所述,今年上半年我办紧紧围绕建设服务型法治政府这个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贯彻落实了市政府全体会议精神,完成了主要工作目标任务。今年3月在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荣获“2009年度全省推进依法行政暨行政程序建设模范单位”,龚市长和唐松成常务副市长都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我办政务督查工作由兰卫平主任直接分管,综合科宋芬同志为督查工作联络员。综合科负责政务督查工作的具体落实。基本做到了每月5日前上报工作目标任务进度材料、月度工作小结和打算,按时、按质地完成各类材料和督查信息的报送工作。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